纺织公司消防基础设施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
1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配合消防建设,保障本单位的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2 本制度明确规定了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与使用管理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 本项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
1 消防基础设施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
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
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2 消防设施是防火救人的基础
任何人在没有火情的情况下,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严禁将消防设施挪动或借做他用
3 消防设施由总务办公室统一管理,消防设施所在单位根据具体的情况使用
消防设施的更换必须经过总务办公室的技术鉴定
1 总务办公室负责对消防基础设施的统一管理与更换鉴定
2 总务办公室负责设施定期检查,并填写设施检查记录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总务办公室领导根据上报情况对是否需要更新作出鉴定并付以实施
3 总务办公室根据设施汇报情况对消防基础设施进行采购
4 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与使用4
1 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重点防火部位设有报警设备
2 总务办公室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按时对其进行检查和装药,确保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各类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维修、更换一次
各类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期 3—5 年,每三年维修、更换一次
各类干粉灭火器,有效期 2—3 年,每二年维修、更换一次
各类灭火器每月点检一次,发现有泻压、外壳变形、刹把松动等及时更换
消防栓、消防增压水泵常常试压、启动,确保完好、有效
3 各种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禁止另做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