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广阔员工的劳动技能和工作效率,形成按责(岗) 按劳按效取酬的分配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 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的决定》、《员工带薪 年休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 法
第二条坚持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激励性、竞争性的原 则的同时,必须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岗员工
第二章工资制度第四条公司实行以年薪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其他形式为辅 的分配制度
公司领导根据规定实行年薪制,中层及以下人员主 要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五条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一)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特别支付工资三 个单元组成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相对价值,依据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价 结果而设置的工资单元,并作为加班工资酬劳计发基数(如低于 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
岗位工资原则上作为基本工资标准,具有保障、激励功能,在出满勤 完成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应 10 0%发放
绩效工资:是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工资单元
以绩效 考核为基础,根据岗位任职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进行考核发放
绩效工资作为效益业绩工资标准,具有激励功能
特别支付工资:是支付员工加班加点工资、夜班津贴及其 他需要特别支付项目设置的工资单元
(二)岗位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应发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别支付工资(奖励、加班工 资、夜班津贴等)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其它项目(防暑降温、取暖费、伤残津 贴、女工费、抚恤金等)-代扣项目・(三)日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从 28 年 1 月 1 日起,月计薪天数为 21
75),如月计薪天数变动,另行通知
(四)具体标准见《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档级划分标准》、 《新进员工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资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