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机电分包工程施工范围0.总则综合机电分包人工作范围应包括深化设计如需)及为完成一切在承包合同文件所显示及描述之工作,并包括承包工程施工中及完成承包工程正常所需的施工措施、材料和设备供应、施工、安装、维护测试、竣工验收、档案移交、保修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及其辅材、配件的供应、运输、装卸、存放、保管、安装、测试、保护;施工完成后的保护、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及保修。无论上述是否详列于本分包合同文件中,均被视为分包人应完成的工作。(1)本工程项目标段划分:2A-1 标段为 1#楼〜5#楼、30#楼(幼儿园)、31#楼(商业及会所含车库)等建筑物,包括此区域范围内的其他市政或公建配套建构筑物、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小市政、道路、围墙、河道桥梁;2A-2标段为 6#楼〜17#楼、1#地下车库、2#地下车库等建筑物,包括此区域范围内的其他市政或公建配套建构筑物、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小市政、道路、围墙、河道桥梁;请参阅后附之标段划分示意图,其中1#、3#、4#、10#楼区域为示范区及样板房,必须提前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及与其他承包商的施工配合,以保证雇主的销售及其他安排。(2)综合机电分包人须提供本专业分包工程有关的保证书,使用说明等;(3) 综合机电分包人须进行及完成所有雇主及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要求之试验,安排及按有关政府监管机构之要求及程序进行验收,包括提供所需之报告;负责测试及试车连培训工作;(4) 综合机电分包人须对本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深化设计并按要求提供图纸,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查找并提出施工图上所存在的问题;按合同文件及质量保证书完成保固保修工作;(5) 综合机电分包人须按要求申请及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许可和审批。积极与其他施工单位合作及协调以按时完成有关工作;(6) 综合机电分包人须须于投标金额内预留完成全部事宜所需之一切费用,因未能清楚本款之任何索偿及工期延长均不被雇主接受。(7) 本工程范围的描述不应视为是全面的。综合机电分包人被视为已详细阅读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所有文件,并已充分讨论合同图纸和了解工程范围,任何与综合机电有关的在其标段范围内的内容均包含于综合机电专业分包工程范围中,除另有说明外均应包括地上地下部分。1.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根据图纸及法律规范要求供应及安装会所、幼儿园、住宅、公建、室外总体的照明、电力、空调等供电配电含地上地下);供应及安装防雷接地系统健筑±0.以下由总承包预埋部分除外);(2)根据图纸及法律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