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为了实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防止城市中心地区与外围组团之间连成一片,避开城市“摊大饼式”的进展,实现城市规划“分散集团式”布局,在城市中心区和 10 个边沿集团之间,以及各边沿集团之间用约 240 平方公里成片的大绿带进行隔离,由此形成了城市绿化隔离地区。范围涉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昌平六个区,近 30 个乡镇。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除了植树造林实现绿化目的外,还涉及了绿化隔离地区的农民搬迁、土地征用,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商品房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了推动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北京市从 1994 年至今,专门成立了组织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进行了法律规范,其中也涉及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由于绿化隔离地区规划面积较大,其房地产项目用地也在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业界通常将绿化隔离地区的房地产项目称之为“绿隔项目”。本文将从绿化隔离地区的产生历史渊源,结合现行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介绍绿隔项目的政策特点,以期让更多的人了解绿化隔离地区房地产项目。 一、 绿化隔离地区产生的历史渊源建设绿化隔离带是实现城市规划的一项保障措施,最早可溯源至英国的卫星城市理论。早在 1927 年,雷蒙•恩温(Rqymond Unwen)就提出了卫星城市的概念,其主导思想就是建议用一圈绿化带把城市的中心区圈住,不再让往外进展,在绿化带外围再建设一连串的卫星城乡,以控制城市建设的规模。1954 年推出了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稿,即《改建和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其重要特点是:以旧城为中心向四郊进展,中心城市是 6000 平方公里、可以容纳 600 万人的一张“大饼”,郊区建设若干卫星城乡,市域总人口达成约 1000 万人。 1958 年北京城的总体规划又做出了重大的修改,压缩了中心城市的规模,并第一次把中心城市这张“大饼”的模式改变为“分散集团式”,中心城市变成了几十个不同规模的集团。在后来北京城总体规划的修改中“分散集团式”的模式被一直坚持了下来。根据“分散集团式”的城市布局,需要用绿化隔离带将北京市中心、边沿集团、郊区城市卫星镇区分开来,绿化隔离地区由此产生。 1986 年,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首都城市绿化近期规划建设方案的告知>》,提出在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九片大面积的绿化隔离带,正式启动了绿化隔离地区的绿化建设。目前北京市的绿化隔离带共有二道,第一道是在城市中心区和 10 个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