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25)001-HF-003 号】】峨山宏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交通运输协议甲方:峨山宏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云南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峨山分公司 乙方同意承担甲方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接送业务,甲方同意乙方承担该项业务,为了合作顺利,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提供运输服务。乙方保证其拥有提供与本合同业务所必需的运输经营资格,并已办理了相关法律和法规所要求的所有审批许可手续(乙方应于合同签定之前向甲方提供将以上资格证书以及各项手续复印件)。乙方同时保证,对所提供的运输服务(包括车辆)全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的管理要求,并对运输时限、安全等相关事宜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二、运输目的为接送甲方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及双方书面协商同意的其它业务:1、运输内容及人数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接送甲方企业员工上下班。乙方应确保满足为甲方提供 250 人规模上下班的运输能力,其运输工具必须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班车。乙方应指派专人管理车辆并与甲方指定人员对接服务工作。2、运输期限和路线运输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共计一年,具体每天的运输时间为: 。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等需要调整每日接送的时间和班次。路线:甲方公司厂区——峨山县新华书店旁。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为:19000 元/月;甲方需增添(减少)车辆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临时性用车必须提前 2 小时通知乙方。如遇线路或时间调整,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据此做相应调整。涉及费用变化的,另行协商(包括特别用车)。4、付款方式:运输费用按次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 30 日前将本月经确认后的运输费用开具 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经甲方审批后次月支付。三、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所规定的线路、时间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车辆和司机。假如车辆不足,导致员工无法上下班,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一千元,累计发生该等情况三次以上的,或者情节恶劣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四、在合同期间,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车辆的维修保养、交通事故赔偿、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有义务联系其它车辆完成接送工作,否则根据本合同第三条处理。如车辆损坏严重导致无法派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五、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