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 《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X〕20 号)及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 通知》(商秩字〔X: 279 号)和《X 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肉类蔬菜流通追 溯体系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 商函〔X: 728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落实党的 X 届乂全会精神,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 据,以进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电子化,突出肉类蔬 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 障能力,全方位构建企业法律规范经营、政府高效监管、行业严格自律、舆论监督有 力的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 X 年 X 月底前,在市区 4 家定点屠宰企业(3 家生猪屠宰企业、1 家牛羊屠宰企业)、2 家农产品批发市场、4 家农贸市场、15 家大中型连锁超市 (26 个门店)、45 家肉菜专卖店(20 家肉品专卖店、25 家蔬菜专卖店)、48 家团体采购单位、1 个外埠肉备案中心等肉菜流通环节,建成来源可追溯、去向 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数据可分析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通过示范带动,提 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主要任务建设“一平台七系统两个接”工作网络
(一)建设“一平台”,即建立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
根据商务部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法律规范、 统一追溯流程“五统一”要求,汇合各流通节点经营主体信息、流通过程信息, 具备经营主体备案功能、追溯流通信息汇总功能,支持追溯信息链条合成、信息 综合利用、应急事件管理、流通节点工作考核、公共信息服务等工作,确保我市 管理平台信息与省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