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法律业务委托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委托乙方为法律顾问,办理有关 a 股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法律事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就 a 股发行及上市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接受委托,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条件完成受托工作,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本合同项目的经办律师。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a 股发行及上市工作: 1.参加公司重组方案的制订、协助起草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方案;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法律意见书; 6.参加讨论招股说明书; 7.参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 a 股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 a 股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2.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3.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 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方的权益; 5.服从甲方债转股与 a 股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五、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万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5 日内支付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