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实验中学能源消耗岗位责任制管理办法为切实降低资源消耗,保证资源节约日常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资源节约工作持久有序,根据我校资源节约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 本办法规定范围: 凡在我校列支使用的资源(含水、电、自动化网络办公设备及线路、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家具、建筑施工材料、设备以及房舍、场地等,下同)的部门和个人均在本办法规定范围
二、凡在我校列支范围的资源节约工作(简称节约工作,下同),均须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资源节约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对全校节约工作负责,各部门对各自行政职责范围和办公管辖区域的节约工作负责
1、领导我校资源节约的全局工作,由校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校资源节约管理办公室负责
3、学校各部门节约工作,由各部门负责
4、学校教室节能工作由正副班主任负责;各功能室由专任老师负责;两人以上使用的,由单位指定一人负责
单位内部公共用房、无固定使用人员的房间或设备的节约工作,由单位指定一人负责
5、公共卫生间、水房、走廊、大厅、门廊、楼梯间和公共用房(公共会议室、教室、食堂、库房、活动室等)的节约工作由学校指定固定人员负责
6、室外照明、给水、绿化用水、校园基本建设、消防设施和其他专业(如自动化办公、网络系统等)的节约工作,由学校指定固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7、学生宿舍室内的节约工作由后勤部门讨论制定责任制;寄宿部走廊、门厅等公共场所节约工作,由后勤部门监督,指定固定人员负责
8、家属区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和家庭的节约工作,由后勤服务部监督,学校指定人员负责
9、分工不明确或有交叉的,由校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相关单位负责
三、责任制内容1、校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布署我校节约工作规划、计划、办法及各项管理规定;确定组织机构和人选;分析讨论、指导解决重大、典型事宜;协调节约工作机制的运行
2、资源节约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