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建立健全系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处置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可能发生在我市建设系统的群体性事件,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创“平安金华”建设新局面。(二)依据依据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深化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浙江省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若干规定》、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省建设厅《浙江省建设系统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市委办、市府办《金华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与职能相关的群体性事件、一般集体房的预防及应急处置。涉及其他群体事件根据市委、市政府《预案》统一处置。一般集体房,指到各级党政机关、建设部门上访,人数在 5 人(含)以上,行为尚未达到群体性事件标准的信访案件。(四)工作原则1、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高度的政治思想意识、大局观意识、大局观,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做好预防和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各项准备工作。有效防止和避开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奠定基础。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政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3、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在充分考虑广阔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取得群众理解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4、强化信息,把握主动。建立完善和维护稳定预警机制,扩大信息搜集范围,增强信息搜集广度和深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力争将事件遏制在萌芽阶段,控制解决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种种因素。5、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6、快速反映,互相配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岗位责任制,加强协作,及时、快速、高效地开展工作。7、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整个过程。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一)局成立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二)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确定相关单位、部门应争处置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