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中心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船舶管理中心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各单位代表人选,由船舶管理中心按代表名额分配表确定的名额,经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三、实到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才有效
四、选举采纳差额投票方式进行(8 选 7),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代表数额的 10%,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选举采纳人工计票的方法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或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作任何符号的表示弃权,弃权的不可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
六、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写票时应用钢笔或中性笔
书写的符号字迹要清楚、位置要准确,不得涂改
书写不清楚、无法辨认的不计票数
七、选举一般设监票人 1 名、唱票人 1 名、计票人 1 名,从不是候选人中产生,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由工会会员代表在大会上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和唱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
八、会场设 1 个投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计票人投票、唱票人投票,然后是参加选举的工会会员代表依次投票
九、投票结束,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清点票数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票多于发出选票时,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视为当选
假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代表数额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