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心、酒情有限公司专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引言为鼓舞发明制造,有利于发明制造的推广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指职务发明,本公司全体员工都可以依据本制度的规定,申报专利,包括发明专利,有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专利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部负责。第二条技术部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及授权前的有关业务组织工作,并负责专利工作的协调,咨询等工作,并常常保持同国家专利机关的密切联系。第三章专利申报程序第三条申报专利,先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由申报者提出该项专利的新颖性、制造性、有用性报告,交技术部初审,经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第四条确定申报专利后,由发明人写出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写文件草稿,交技术部。第五条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确定,先由申请专利单位提出,经单位领导、技术部、总工讨论确认,同时确定发明参加人员。(一)主要发明人:是指对解决构思方案,发明制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制造性贡献的人员。(二)发明参加人员:是指主要参加设计、方案讨论,试验人员。第四章奖励办法第六条职工的职务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对发明人给予嘉奖。一项发明专利 5-20 元。一项有用新型专利 3-15 元。一项外观设计专利 1-5 元。第七条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发明制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从优给予奖励。第八条职务发明专利经实施,并取得经济效益后,应从实施该项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按以下比例提取金额,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一次性酬劳。提取时间,从实施该项专利起 12 个月内。(一)高档技术发明专利提取率 5%。(二)中档技术发明专利或较高技术水平的有用新型专利提取率3%。(三)一般发明专利,有用新型专利提取率 2%。(四)高水平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 0.5%。(五)较高水平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 0.3%。(六)一般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 0.2%。第九条职务发明专利许可给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从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按以下比例提取金额,作为酬劳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一)高档技术发明专利提取率 18%。(二)中档技术发明或较高水平的有用新型专利提取率 15%。(三)一般发明专利,有用新型专利提取率 12%。(四)高水平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 11%。(五)较高水平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 8%。(六)一般水平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 6%。第十条资金、酬劳按以下原则分配:(一)主要发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