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引进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药物引进流程,确保临床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及廉政风险管理,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剂科、临床药学室、纪检监察室 全体临床、医技科室
本院新药的概念:本制度所指新药,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品种,剂型、规格、厂家变更(不包括国家级、省级带量采购品种、低价和供应紧张药品)、厂家新增以及停用壹年以上(不包括供货原因停药)确因临床诊疗需要引进使用的药品按新药管理
严格控制新药引进,特别是高价新药的引进
原则上只引进:3
1 急救药品;3
2 治疗必需且目前临床无同类药的药品;3
3 临床必须且符合最新医学进展要求的药品(须替换同类老药);3
4 能对降低药占比或输液比有贡献的药品(须停用或限用价格较高的同类药品);3
5 对国家级、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或国家基本药物、国家谈判药品优先考虑
新药申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4
1 新药进入医院需先到纪检监察室登记备案,持备案登记单到相关临床科室推举新药,需经科室讨论(科室至少有三名医师参加并签字,不到三人的科室,全体医生参加讨论),认为的确需要使用某新药时,由科主任填写或医生填写科主任签字,填写时一般只填写药品通用名和所需规格,如对生产企业确有特别要求的,需要注明
2 在填写《新药申请表》前应认真了解产品特点,亲自、完整填写《新药申请表》交药剂科,根据前述规定,应该有替换、停用、限用品种的,则须在“替换品种及理由”中写明,否则该申请表视为无效
《新药申请表》不得由药企代表或他人代为填写
3《新药申请表》交药剂科后,在药品采购平台上找四家相对价廉质优的品种,分别填上每个品种的生产企业、规格、价格,以及是否为国家基本药物、医保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4 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安排临床药学室调查该药品的疗效、安全性、药物经济性、临床贡献度等,以及是否符合上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