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马乡中心学校教职工履职考核实施细则为使全乡的教育教学健康、稳步的向前进展,使学校的管理更加法律规范化,充分调动广阔教职工的积极性,使老师的履职考核管理更趋合理化、规划化、科学化
结合全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1、考核要求要公平、公正、公开
2、考核结果全部以量化形式表示
基础分 1 分,量化结果作为个人评选先进及聘用、职称晋升的依据
3、每学年乡中心学校组织考核 1 次(其中教学成绩所占分值上学期占 40%,下学期占60%)
二、考核对象全乡所有在职教职工三、考评细则董马幼儿园老师履职考核方案一、思想品德(定性)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2)自觉的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1)教职工严格遵守园内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2) 上班时间没有重要的事情不接不打私人电话(3) 工作有责任感,热爱幼儿尊敬幼儿(4) 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影响坏,情节严重的扣 4 分,并书面检讨(5)假如在幼儿园各类创建过程中(示范幼儿园、绿色幼儿园、文明单位、平安校园、示范家长学校、巾帼文明示范岗及幼儿园其它各类集体性评比中)不予以支持和配合在评先评优上一票否决(6)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活动,不信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赌博等各种违法乱纪之事3、为人师表(1)团结同志,相互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提出,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2)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在园内严禁浓妆,上班时不梳披肩发
(3)积极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养,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4)上述三点中违反的
出现重大违纪行为、体罚学生、安全事故者等,造成重大影响的老师,并视其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