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有限公司行政督查督办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目的、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贯彻,推动公司的健康进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重要任务与内容(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贯彻情况;(二)公司工作目的、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贯彻情况;(三)各部门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四)公司协议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六)同级部门委托的督办事项;(七)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第三条组织领导建立以综合部为主,其它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综合部专门设立督查岗位。建立以综合部为主,其它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综合部专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行政专员),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第四条公司其它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规定,贯彻各项督查工作。第五条综合部通过《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履行平常督查督办工作。第六条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涉及: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重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二)公司领导批示:综合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毕期限、工作规定、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实行。(三)承办:相关部门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根据规定迅速组织实行,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献、资料必须齐全。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毕时限为《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期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要及时报告因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承办任务,必须在 2 个工作日内(自接到《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综合部进行协调。(四)延期解决:对情况特别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毕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因素和估计完毕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