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入场管理办法1.所有车辆进、出车场时应向车主敬礼,必要时说”谢谢”或点头致礼;2.当有车辆进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并提醒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划有停车标 识的车位上;3.必要时应提醒车主、司机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4.凡警车、特种车辆及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进出时,车主出示证件或说明情 况下可不发给”车辆卡”;5.当有车辆进、出场时而其后又有车辆紧跟时应示意后面的车辆慢行或暂停,避 免车辆将自动感应道闸撞坏;6.当自动感应道闸落下时应注意道闸下的来往行人,避开道闸将行人撞伤;7.值班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任何情况不允许与车主争吵,不许挖苦讽刺车 主,更不允许与车主辱骂斗殴;遇车主刁难或羞辱时,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 确实无法处理的事情,应迅速报告分队长、组长处理;如车主不听劝阻,无理取闹, 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应通知领导,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8.对未领卡而冲入的车辆,记下其车牌号码,并用对讲机通知其它岗位的车管员;9.遇停电时,应手动将栏杆升起,晚上应开启应急照明灯,将拦车胶桩置于车辆 过道上;10. 值班员必须站在栏杆边从事车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