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车辆管理工作法律规范1.0 目的法律规范车辆管理工作,确保车主的车辆安全。2.0 范围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机动 车辆管理工作。3.0 职责3.1 保安部中队长负责对车辆管理的检查工作。3.2 保安部车场值勤人员、收费员负责对本法律规范的实 施。4.0 工作内容4.1 出入车辆收费管理全天分三班轮值,每八小时为一班。收费保安员对所有停车收费分为月保收费和 临保收费,月保收费于每月 25-30 日到保安部统一办理,并填 写《停车卡发放登记表》,临保按时收费,收费标准以物价局 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必须向车主公开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保安员对汽车进出场时统一验证 IC 卡或 车辆出入登记单,核算收费金额,并开具单据予以放行。收费保安员对丢失临时 IC 卡的车辆,须让车主 缴交 IC 卡工本费,并按最低 24 小时收费。固定车位和月保车辆 IC 卡丢失,在收到车主向 客服部送交的挂失申请后,经客服部经理确认,报公司领导 审批后,予以注销,并缴交工本费予以重新办理,在《停车卡 丢失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的登记。收费保安员对 IC 卡丢失车辆,需严格核实其驾 驶证、行驶证或办证证明等有效证件,详细登记后,方可放行。收费保安员每班次所收金额用内部日交款单 据(袋)填写统计后,在当值中队长的监督下投入保险箱内, 由财务部统计收账。收费保安员每班次下班时必须打印出本班次 收费清单,且填写内部日缴款单据,字迹工整、法律规范统一、不 得涂改、乱画。收费系统除正常收费操作外,不允许动用与收 费无关的其他功能。收费系统程序调整由公司领导批准,客服部 负责人到场和工程维护部技术人员予以调试。收费系统出现故障,当班内勤应及时汇报工 程维护部处理。因系统未安装或故障不能进行刷卡收费时, 收费人员应对车辆管理收费情况记录在《保安部车辆抄卡记 录表》中。4.2 车库车辆管理全天分三班轮值,每八小时为一班。车库值勤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在车场内滞留,禁 止在车库内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库。车库值勤人员对车库车辆是否有漏水、漏油或 车辆是否有明显损坏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在《保安部值班 记录》予以详细登记;若有异常情况,在《保安部值班记录》 并汇报当班中队长处理。车库值勤人员禁止车主在小区车库内洗车、修 车或清扫车内废杂物。发现可疑人员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立即报当 值中队长,及时实行有效措施,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止,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