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分公司车辆段管理办法XX 运营分公司车辆段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 XX 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车辆段管理,保障运营生产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运营公司车辆段管理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成立车辆段综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主任:运营公司后勤分管领导组员:综合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安全保卫部、物资部、客运部、车辆部、供电机电部、工务通号部负责人。第四条 管委会是车辆段管理机构,全面负责车辆段协调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集团及运营公司关于车辆段管理要求,指导车辆段管理工作开展。(二)划分车辆段各责任区,明确各方管理职责。(三)协调车辆段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五条 管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综合部。第三章 部门职责第六条 综合部(一)负责车辆段生产、办公秩序的综合管理,对各部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考核。(二)统筹车辆段安保、物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提出保安、保洁要求,不定期组织检查保安、保洁管理情况。(三)统筹车辆段办公用房管理,负责办公用房分配、调整,负责车辆段各单体建筑标识、房间门牌的制作、更换。(四)负责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卫局等单位对接,做好食堂卫生、物业管理等工作。(五)负责车辆段文化宣传设施管理工作。第七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车辆段文化宣传内容更新工作。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一)执行运营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将车辆段管理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二)负责培训中心的属地管理工作。第九条 安全保卫部(一)负责检查落实车辆段内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防隐患整改。(二)负责车辆段内周界安防、巡查及治安保卫工作,定期检查保安现场工作情况。第十条 供电机电部负责车辆段用水、用电、燃气和供暖保障工作,负责风水电等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工务通号部负责车辆段内房屋、道路等建筑的土建、装饰装修及通信信号维修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属地管理部门(一)负责属地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及属地管理范围内的卫生、设备使用报修等日常管理,(二)负责协调本部门的人力、物力资源,做好车辆段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治、整改工作。(三)对属地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属地管理区域的管理细则,落实人员责任。第三章 管理责任划分第十三条 划分原则(一)车辆段责任区划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