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安全调度制度为科学调度公司车辆,确保客运车辆符合运行线路、道路状况要求,防止因调度不当造成驾驶人疲劳驾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范围,制定本一、我公司到道路运输经营范围:县际班车客运(四类);县内班车客运(四类)(农村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运距都在 公里以内。二、公司经营科在安排运输任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班线车辆根据核定的线路,班次运行;(二)车辆类型等级为普通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为三级以上;(三)车辆座位必须 11 座以上;(四)经验收合格符合开行班线车辆的村道(米以下)座位不超过 14 座;(五)临时包车必须符合以上规定三、发班时间及运行规定:(一)区域化经营的线路车辆实行的滚动发班,途径三级以下路面的车辆发班时间不得在夜间 22:时-6:时;(二)所有班线车辆,包车客运车辆严格要求驾驶人在 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 小时(特别情况下可延长 小时,但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 小时),连续驾驶不得超过 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 分钟。(三)包车客运车辆有途径三级以下路面不得在夜间 22:时-6:时行驶。(四)调度人员安排加班车辆必须保证驾驶人运行时间未超过第(二)项规定。运输车辆安全调度制度(二)第 1 章总则第 条目的。为法律规范工厂物流配送车辆及相关费用的管理工作,节约物流成本,确保安全行车,特制定本制度。第 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物流配送车辆的管理与调度等工作。第 条责任。1.物流部负责物流配送车辆的管理与调度工作。2.财务部负责审核、报销运输车辆相关费用。第 2 章物流车辆的购置第条购置流程。工厂物流配送车辆购置应根据工厂的实际情况,根据适用、经济、配套的原则选择车种、车型。其请购审批流程参照工厂的固定资产采购及审批流程。第 条车辆验收。1.新车购置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有关文件,如车辆清单或装箱单以及原厂说明书进行验收,并清点附件、随车工具,如有不符应拒绝接收。2.验收车辆时应 固定资产分管负责人、采购人员、使用部门负责人及驾驶员同时验收,并学习使用注意事项和各种调整数据。第 条车辆登记。新车购进后必须及时登记,建立登记卡,登记卡中应包括车辆型号、牌号、车况、用途、技术性能等各项数据。第 3 章货物运输与车辆调度第 条车辆调度。工厂所有货物的运输,需由物流部统一安排调度。物流部车辆调度员根据工厂的运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