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及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12545.1-2001Passengercar-FueIconsumptiontestmethod代替GB/T12545-1990(轿车部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车的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1类车辆和最大总质量小于2t的N1类车辆
2试验项目2.1模拟城市工况循环燃料消耗量试验
2.290km/h等速行驶燃料消耗段试验
2.312Okm/h等速行驶燃料消耗量试验
3试验条件3.1试验车辆的一般条件3.1.1试验车辆在试验前应进行磨合,至少应行驶3000km
3.1.2应根据制造厂规定调整发动机和车辆操纵件
特别应调整怠速装置(调整转速和排气中CO含量)、起动装置和排气净化系统
3.1.3为避免因偶然进气而影响混合气的形成,应检查试验车辆进气系统的密封性
3.1.4试验车辆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规定,应能正常行驶,并顺利地冷、热起动
3.1.5试验前,试验车辆应放在环境温度为20~30℃的环境下,至少保持6h,直至发动机机油温度和冷却液温度达到该环境温度的±2℃为止
车辆应在常温下运行之后的30h之内进行试验
3.1.6试验车辆必须清洁,车窗和通风口应关闭;只能使用车辆行驶必需的设备
如果有手控进气预热装置,应处于制造厂根据进行试验时的环境温度规定的位置
3.1.7如果试验车辆的冷却风扇为温控型,应使其保证正常的工作状态
乘客舱的应关闭空调系统,但其压缩机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1.8试验车辆如果装有增压器,试验时增压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1.9如果四轮驱动的试验车辆,只使用同轴两轮驱动进行试验,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3.2润滑油试验车辆应使用制造厂规定的润滑油,并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3.3轮胎轮胎应选用制造厂作为原配件所要求的类型,并按制造厂推荐的轮胎最大试验负荷和最高试验速度对应的轮胎充气压力进行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