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岗位责任百分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经济的快速进展,满足现代企业管理对供应环节的需要,保证集团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强化企业采购管理,实现集团提出的“保障生产经营供给,不断提高储备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做到适时适量适价适质供货,现根据集团经营目标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供应岗位,为采购以下三大类物料履行相关管理职能的人员
三大类物料具体划分如下:⒈ 原材料:包括黑色金属,如圆钢、线材、板材、角钢、管材;有色金属,如铜棒、不锈钢、铝材;及其外加工件和外协件;其他
⒉ 辅助材料一:包括电子电器配件,如电器件、电线、电机等;泵件阀件,如各类泵、阀;辅助材料库()负责管理的其他辅助材料
⒊ 辅助材料二:包括各类标准件;各种地址易耗品;各类油品(含油漆);各种修理用材料;其他
⒋ 工具类:第三条 供应岗位实行“按季轮岗”制,即将上述三大类材料的采购任务按季分工到具体采购人员,按季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后再将三大类材料的采购任务重新分工,在原分工人员中轮流安排
同时,各采购人员必须坚持“分工协作,充分团队精神”,分工不分家,全司一把抓
第四条 供应岗位在全集团总体规定的奖惩办法基础上,同时对采购岗位的具体事项实行“岗位责任百分考核”办法,并按“违纪违规次数项数累进制”计扣考核,每类基本分被扣完时,报告集团另行处理
第五条 自觉遵守厂纪厂规
厂纪厂规包括: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公司保密制度、被授权履职制度、禁止私用公款公物制度、履职交接制度、其他
本条分值 10 分,凡违反 1~3 项次,每项次扣 1 分;违反 4~5 项次,每项次扣 2 分;违反 6 项次和以上,扣完为止
第六条 严格采购计划管理
所有物料采购必须按审核后的采购单(请购单)办理,按时按量保证生产经营供应
所购物料必须按轻重缓急安排采购计划,常备材料采购期限为 7 天,定制材料 4 天签好合同,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