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案场行为法律规范销售礼仪法律规范一、行为法律规范一、总则1、遵守和维护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关怀、企业,热爱本职工作
2、工作主动热情,文明服务,努力维护企业声誉,对客户态度可蔼,尊重客户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二、服从领导1、领导安排的工作应仔细完成
对领导的安排有不同的意见时,可以提出,在安排未作改变前必须严格遵照完成,同时可向上一级领导申诉
2、完成工作时若遇特别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因隐瞒事实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三、现场管理法律规范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之前做好准备工作
凡迟到、早退者除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其罚款标准是:迟到、早退 5 — 30 分钟第一次扣款 10 元,第二次扣款 20 元,第三次扣款 40 元以此类推
迟到、早退超过 1小时,以旷工处罚,包庇者照此标准进行同样的处罚
2、现场销售主管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轮休,并将轮休安排上报,原则为每周休息一天,如有特别情况,销售经理有权随时中止轮休
病假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无特别情况一律不准临时电话请假
3、爱护公司及项目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4、坚守工作岗位,仔细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精神饱满,不玩忽职守,不得进入与自身工作无关的区域
5、工作时间内不聚堆、闲聊,不嘻笑打闹,不经批准不准会客
6、工作时间不吃东西,不谈私事,不饮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
上班时间不准在销售案场睡觉
7、上班时间不得在销售案场吸烟
四、团结协作1、同事间应相应尊重、相互帮助、相互理解
2、不可背后对上司、客户、同事评头论足,或散布流言蜚语,滋生事端
3、常常进行业务切磋
4、主动为接待客户的销售员做好协调工作,如倒茶、送资料、补充解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