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消防安全制度门店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店上应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
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讨论、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讨论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店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门店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 2 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楚;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消除解决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