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管理制度门店管理规章制度上海申豪珠宝有限公司 10 月门店管理规章制度为法律规范公司各门店管理,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规章制度,提高企业效益以及员工工作效率,提升各门店专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门店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一、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有效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所有员工必须仔细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各项指标
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坚守岗位、服从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门店”是指公司各门店
本制度适用于各门店所有员工
第二章 考勤办法第三条 各门店上班时间:上午 至 ,实行 做一休一上班制 ;若需调整工作作息时间,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第四条 门店实行签到签退制
规定如下:1、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不准代理
2、未能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至 30 分钟内到岗者,以迟到论
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前 30 分钟内下班或离开岗位者,以早退论;员工迟到、早退扣 2 元/分钟,以此类推
一月达三次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根据旷工一天/次标准处罚
第五条 如遇工作需要或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计算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章程进行, 若 需调整 加班 时间 ,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 另行 通知
第三章 旷工第六条 旷工类型的确定1、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以上(含)到岗者及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前 30 分钟(含)以前离岗者,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者;2、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虽办理请假手续但未得到批准仍擅自休息者(包括超假补假);3、无正当合理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安排)、调动,拒不到岗者;4、由于打架斗殴、酗酒等不正当原因被公安机关传唤、拘留未到岗上班者;5、公司其它制度规定所涉及的相关情形;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