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员作业指导书1
目的与要求目的:确保人身与行车安全
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考试合格,熟悉掌握防护相关规定,熟练操作
适用范围管内高铁(客专)、普速等所有铁路线路上进行各种检查、施工、作业时的防护
引用标准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规程试行)》(3〜350km/h 部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路局《上海铁路局 3〜350km/h 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办法》、《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站安全防护办法》、《上海铁路局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上海铁路局行车簿册填记标准》、《行车运行速度 160km/h 及以上区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暂行)》、《上海铁路局 3〜350km/h客运专线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暂行)》、《上海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
防护员具备的条件防护员按分工分为: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两端防护员、中间联络员,须具备如下条件:4
1 必须年满 18 周岁、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视力和听力良好、说话吐字清楚、能做正确记录的人员担任
2 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铁路行车有关规章制度和施工作业情况
3 经段级或经铁道部、路局许可的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熟悉掌握铁路安全防护规定,正确设置现场防护各种标牌熟练进行驻站所)登销记工作
安全风险点5
1 中途更换驻站联络员或现场防护员、两端防护员、中间联络员
2 驻站联络员错(误)报列车车次和列车进路,漏报列车预报、邻站报开及列车接近
3 驻站联络员未及时传达行车调度值班员)有关调度命令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4 驻站联络员误传封锁命令内容、放行列车速度,导致现场防护误设防护信号、速度等级
5 现场防护员未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