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爆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1 综合办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
2 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和禁烟安全管理工作
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上报和处理
4 工作程序4
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4
1 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
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部位,其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3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间、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
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库房禁止安装)
5 根据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公司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防火法律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6 在工艺装置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报警(声、光)装置等设施
7 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8 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得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9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