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得划分及防爆电器选型得法律规范 版 本: 20 1 3 版 第 0 次修改发放编号:受控状态:2 013-12-26 发布 2 01 3-1-1 实施前 言为了(总则第一条)。本标准由设备工程部负责起草并归口管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本规定解释权属设备工程部。本规定需认知得岗位:标准编写人员、各部们、各使用单位。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文件相关信息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得划分与防爆电器得选型一、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危险区域得划分:1、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得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标准名称企业标准编写规定起草人起草日期制定部门审核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日期持有部门批准人批准日期生效日期分发部门公司各部门各1份。文件传阅(学习)签名栏各部门:为提高本文件得认知度和执行力度,请在 15 天内根据制度得认知要求做好制度得传阅学习工作并签名,未按要求传阅得每缺1人次考核 1 分。201 3年 12 月 26 日姓 名传阅时间姓名传阅时间姓名传阅时间进行分区: 0 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得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气体混合物得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得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就就是短时得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得环境。 注:正常运行就就是指正常得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得装卸,密闭容器盖得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得状态。 2、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得频率和持续得时间及粉尘层厚度进行分类: 20 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常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得粉尘层得场所及容器内部。 21 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 20 区得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相接相邻得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得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得场所。 22 区: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间或出现并且只就就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间或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得场所。假如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 21 区。 3、火灾危险环境应根据火灾事故发生得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得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21 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得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