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木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得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第二条 工期2、1 工期要求:本合同工期根据甲方施工进度由甲方制定工期安排,最迟交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特别情况(如下雨停电自然灾害等) 施工期相应顺延。 2、2 由于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得工期延误,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可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得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2、3 施工期间如遇到停水、停电、各工序之间交叉作业、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得影响,施工期应相应顺延。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3、1根据甲方提供得施工图纸、相关资料及说明,采纳综合单价包干,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方式承包。3、2 本工程采纳固定综合单价,暂定合同总价得方式,暂定合同总价¥ 元( 元整),结算时按实际完成量计算。综合包干单价见下表:序号名称材质、厚度、高度单位综合单价备注1234563、3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但不包括发票、主材、辅料、制作、安装、运输、二次搬运、五金、水电、利润、成品保护等所有费用。第四条 付款方式4 、 1 经 甲 方 确 认 完 成 合 同 范 围 内 得 工 作 内 容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至 合 同 暂 定 总 价 得 %。4、2 材料入场之后安装之前,3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得 % 4、2 合同范围内得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总价得 %,剩余 %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第五条 质量保修5、1质保期自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质保期为 1 年。5、2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需要维修问题时,乙方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得物业公司通知后, 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第六条 工程变更6、1 甲方有权发出书面指示,要求工程变更,任何甲方书面指示得工程变更皆不会使本合同失效。6、2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按以下方式处理:6、2、1 材质、规格相同时沿用相应项目得综合单价计费。6、2、2 若主材得材质发生变化,不能延用合同单价得,双方协议确定。6、2、3 除甲方书面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