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编制依据根据《公路隧道施工技术法律规范》(JTGF60-29 )、《公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9; J944 — 29)、《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法律规范》(JTJ026
1 — 1999)、《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经理部的《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工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隧道工程安全方针与目标一、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杜绝责任死亡事故
3、杜绝严重塌方、突水、突泥事故
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5、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6、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一、工区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隧道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各架子队相应成立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工区经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工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安全管理部门是工区安全生产的常设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工区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领导、部门及人员,根据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二、管理职责1
周密准备、精心组织,对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2
严格根据设计及有关法律规范、规程要求并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和公司审批,并严格实施;3
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及公司有关隧道施工安全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严格组织管理、工艺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和风险评估与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4
严格按设计要求做好地质超前预报工作,密切联系设计单位,接受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