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鹏控股集团制度制度编号:JP-SJ3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制度管理体系,法律规范公司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执行、监督、评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制度”为集团各部门、业务板块、法人公司制订的各项法律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的、具有长期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规定、办法、细则、标准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类制度的管理,各法人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制度管理原则第四条制度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性原则:各类管理制度要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制度相关规定
二、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管理实际出发,仔细调查讨论,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根据公司战略、经营环境和组织架构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要与企业的进展阶段相结合、相适应
三、稳定性:从公司长期进展的角度制定制度,避开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
四、系统性:考虑广度与深度,并系统性分析,注重逻辑关系清楚,避开制度相互冲突
五、简要性:抓住核心职能,表述简洁明了、不重复,涉及工作流程的要尽可能简化
第三章制度的标准与分级第五条 公司制度具体内容要求清楚,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一、总则:明确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具体规定中涉及的专用名词第 1 页共 18 页的解释等内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等
三、具体规定及流程等
五、附则:明确生效的日期、制定单位、解释权、相关制度的废止或继续有效等
六、附件:工作流程、标准和模板、管理表单等
第六条为提高制度的管理效率,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和涉及范围,制定统一的分级管理权安徽金鹏控股集团制度制度编号:JP-SJ3限,对不同级别的制度实施分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产生的制度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基本管理制度
是企业制度法律规范中具有根本性质的、规定企业形成和组织方式、决定企业性质的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