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管山理矿制度编制:审核:2025 年 4 月 29 日《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会审表编制审核:参加会审人员会审意见签字日期施工队质量管理监督员通风防突 负责人调度室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矿长矿总负责人《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学习登记表贯彻地点:贯彻时间:年 月 日号 签明(印)号 签明(印)号签明(印)号 签明(印)号签明(印)122436485主持人:贯彻人:参加学习人员签名:2234465863244566874254667885264768896274869907284970918295071929305172931031527394113253749512335475961334557697143556779815365778991637587911738598010118396081102194061821032041628310421426384105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第三章瓦斯抽放管理办法第四章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办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 规定,仔细落实《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定》,加强瓦斯抽放管理,提高 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青山矿井瓦斯 抽放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青山矿井新建系统时期及投入煤炭生产 时期
第三条 青山矿安全监察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 贯彻施行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符 合国家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抽放管理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二章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第五条成立青山矿瓦斯抽放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长:张善(企业负责人)指挥长:李昌林(矿长)副指挥长:覃宏锦(总工程师)成员:韦伟星(工程师)、杨朝有(安全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