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试行)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常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经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严禁涉密软件、光盘、U 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备份工具可采纳专用光盘、硬盘、U 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 00 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办公室负责本中心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科室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 U盘或安装其它设备
二、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卫生网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各科室所接卫生网专网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三、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