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奖惩管理制度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为维护本工程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依法对员工进行管理,坚持论功行赏和违规必究的原则;项目部统一管理的原则和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奖励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根据公司员工做出的贡献,立功的大小给予奖励;根据违规责任的大小,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团结一致,积极完成生产任务。第五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对员工进行奖励时,坚持精神鼓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舞为主的方针。同时,在对员工进行处分时,应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第六条 公司对出色完成生产、经营或管理任务,为公司制造了显著利润的员工给予奖励。1、公司对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节约原材料,降低消耗,改进公司生产工艺、工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2、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挺身而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第七条 公司开展劳动竞赛和评先活动,公司员工成绩卓著者,可评选为公司先进(或优秀)工作者(或管理者),或推选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先进,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八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通过评功活动,论功行赏。评功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三个档次。1、嘉奖(1)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不顾个人安危,制止寻衅闹事,使公司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免遭侵害者。(2)在发明制造、技术改进、经营、管理或降本增效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行有效措施,提高或制造经济效益在 20 元以上者。(3)主要依靠个人力量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遭经济损失 50 元以上者,或积极实行措施,依靠大家的力量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遭经济损失 5 元以上者。(4)其他方面取得成绩应当给予嘉奖者。2、记功(1)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不顾个人安危,制止寻衅闹事,使公司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免遭严重侵害者。(2)在发明制造、技术改进、经营、管理或降本增效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行有效措施,提高或制造经济效益在 50 元以上者。(3)主要依靠个人力量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遭经济损失 2 元以上者。或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