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有关部室: 闽一电建安保[2001]123 号文《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已近一年,根据各项目部反馈的情况看,该规定对法律规范和指导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为了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完善部分和遇到的问题进行修订和完善,使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走上法律规范化轨道,根据公司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把《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修订成《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未设二级安监机构的项目部(设有二级安监机构的项目部,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现把《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闽一电建安保[2001]123 号文《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附件:如文 二○○一年八月一日附件: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指导和法律规范无二级安监机构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规程、规定,结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安全目标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二、安全责任制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各级安全职责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职责、项目总工程师职责、工程部主任(副主任)职责、专职安全员职责、技术员职责、班(组)长职责、施工人员职责,做到责任明确
(各级安全职责详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7qRNh
2、项目经理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状
(见附表 1)2、班长与班组成员签订岗位安全责任状
(见附表 2)3、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设置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下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