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移交验收方案一、移交验收标准我方将通过对项目设施进行必要的整修,以使项目设施达到届时 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主要包括:1、对建(构)筑物、管网的验收标准(1)在所保证的使用寿命内,接入点设施应能保证引入所需流 量,构筑物稳定、强度安全,变形符合法律规范要求;(2)所有构筑基础沉降变形在正常范图内,无裂缝和剥落,能 保证正常使用;(3)所有建筑物外观干净,设施完好,结构无损坏,按届时的 项目设施清单交回项目设施;(4)所有构筑物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所有设备工况良好,满足 性能,工艺参数要求及水处理标准;(5)所有污水管网及附属配套设施完好,结构无损坏,无泄漏, 满足正常污水收集、输送的要求。2、对设备、运营参数的验收标准(1)总体要求:在移交日移交的所有设备仪器(仪表)均能正 常使用,满足性能、工艺参数要求及水处理标准并且所有设备、仪器(仪表)都不应是当时已应淘汰;(2)大型专用设备须经大修后移交,且大修后专用设备应达到 设计的参数和性能参数。通用设备应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设备说明 书要求。二、移交验收时间、程序1、移交当日,项目公司将根据提交移交委员会的移交程序和移 交准备会最终确定的程序进行移交工作。2、业主应接管项目的运营及享有项目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污水 处理工程移交工作完成后,授权方和项目公司共同签署一式两份的移 交证明文件,以证明项目公司已经向授权方履行了全部资产移交的义 务。三、项目设施移交方案暂拟项目设施移交方案如下表:项目设施移交方案序号移交程序具体要求1设施物资 移交授权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对水系统现有的构建筑物、设备、 药剂、化验室、药剂、办公设备、备品备件、安全防护用 品、消防用品等进行逐项清点和登记,并就其状况或其它 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进行备注2技术文件 移交授权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对水系统的技术文件进行逐项清点 和登记,包括但不限于:截至移交日现有的设计、建设、 试运行和设备调试、检测记录;交接日前,各系统的管理 资料、相关制度、运营手册、运营记录、设施设备的检、 维修记录(含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等技术文件和技 术档案,所有项目设施的制造厂商提供的合格证书、质量 保证书、图纸、安装使用及维护手册等文件和资料,大、 中修和重置相关技术文件资料,以及项目设施完成时的竣 工验收有关资料和文件3法务及财务文件移 交 授权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对水系统的法务及财务文件进行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