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一、内部收发文管理规定为了法律规范项目管理单位内部的收发文管理,使项目管理单位内部 的收发文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水平, 现制定以下内部收发文管理规定:1、项目管理单位发出的各类文件(1)项目管理单位发出的会议纪要、管理工程师通知单、管理 工程师工作联系单、备忘录、专题报告以及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和报 表等文件由专业管理工程师编写、校对,经项目管理单位工程管理部 总经理审核,招标、合同、造价管理相关文件经项目管理单位合同总 监审核,设计管理(含设计变更)和工程技术相关文件经项目管理单 位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然后报项目管理单位项目总经理审批后;再由 秘书填写发文登记台帐后,分发给相关公司,并进行签收
(2)项目管理单位发出的项目管理方案、月报等文件,由项目副 经理组织相关管理工程师编写,经项目副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审批签 发
(3)工程暂停令、停工令、工程造价等文件,在审定核签前应 先与建设单位沟通(书面)
2、专业管理工程师和各部门主管经理无权对外发文,没有项目 经理审批签字的行文为无效文件
3、当项目管理单位秘书接收到外来文件(包括:政府文件、建 设单位文件、工程参建公司文件)时应同时索取电子文本(要求招标 代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工程参建公司的来往文件必须附电子文本), 首先将信息传递项目经理和主管部门,同时将外来文件交资料员进行 分类、登记、整理、建档
工程技术资料按建设主管部门核签权限要 求,由相应责任人核签、回复
4、收集的外来文件应为原件,公司名称和公章或签名应齐全, 如复印件应清楚可视,并标明原件存放处
5、项目管理单位发出或接收的重要文件(对公司有影响的),项 目总经理必须及时报单位工程管理中心、和公司领导,经讨论同意后方 可回复或由公司领导协调,妥善处理
6、项目管理单位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的报表、报告以及公司规定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