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施。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适量、适用、合理.2、所有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值 20 %予以处罚。空瓶应及时更换。3、消防器材由安质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质部指定专人孟凡荣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4、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有专职安全员孟凡荣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进场施工队由安质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置。签字后方可领取。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换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要更换的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质部统一管理。二、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经过库房管理人员各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库房管理人员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油库门、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质部批准,施工时必须实行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4、库房管理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常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5、夜间作业时,油库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常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库房管理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三、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各类物资仓库属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执行出入登记制度,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2、库房内要保持洁净洁净,货物摆放有序。废弃的塑胶、油布、纸类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清除。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卢建国批准,并报安质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尤其是炸药库和油库。5、库房内只准许使用 1W 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 公分以上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潮、防晒。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