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生效ZLZD-CG-11002 版次 B/0 1 月 01 日 页码 6/9 编号 日期 9
8 退还不合格品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给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向供给商进行索赔
9 物料标识对检验合格物料,入库后应给予明确标识,以确保后续品质之可追溯性(如供给商名称、物料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点收人员、检验人员等级料之标注,方便追溯、区分、使用之方便)
5 品质纠纷处理:关于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
详细要求以下: 9
1 处置依据: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置依据,并于订购单上详细说明,其中包括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标准上以本企业之要求为依据
2 国内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9
1 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
2 采购部经办人员通知供给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物
3 现货供给之退货,要求供给商更换合格之物料
4 订制品之退货,标准上要求供给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 确属无法修复或供给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给商
6 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 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企业之损失向供给商索赔
3 国内采购其余索赔要求 9
1 由供给商原因造成之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企业之损失向供给商索赔
2 破损短少情形,由供给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企业之损失,依实际发生情况索赔
3 因供给商原因造成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觉不良,造成本企业之损失,依实际发生情况索赔
4 其余原因造成本企业之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给商索赔
4 国外采购物料退货与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