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编制目得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得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事故分级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与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得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1、4 事故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得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得人员伤亡与健康损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得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得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得水平与能力。(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员工自我防范与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得意识与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编辑2、1 应急机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 I 级响应得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与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2 指挥部设置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得性质与应急处置工作得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