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调离和辞退管理制度1.建立客运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建立客运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是对客运驾驶员从业不良行为过程监督结果的应用,从而促使驾驶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做到牢记责任、诚守信用、文明从业,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调离是指因客运驾驶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或用人单位业务需要,将驾驶员调离现有岗位的行为。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职工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建立客运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应明确调离、辞退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2.调离和辞退客运驾驶员的条件(1)驾驶员的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被降级、撤销或吊销,不能适应岗位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需要及时将其调离岗位或依法予以辞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情形:①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③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⑤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6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⑦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⑧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39 号)第七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①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②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 12 分记录的;③ 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5 年第52 号)第四十七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①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③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实行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