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活动整体承办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办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整体承办演艺活动并支付费用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演艺活动信息1
演艺活动基本信息活动名称:一活动主题:XX20周年庆祝演出活动时长:单场150分钟至180分钟(正式开始至活动结束)活动规模:本次活动面向约200名观众活动性质:需收取费用的商业性活动节目安排:见附件以下简称“演艺活动”或“该活动”
活动场次安排该演艺活动为单场次形式,具体安排为:(1)活动时间:_年_月_日晚20:00—22:30(2)活动地点:_省_市_区_街道_路_号(3)活动场地:—宴会厅内1
承办事项甲方将上述活动交由乙方承办
具体承办服务内容见本合同约定及附件约定
如因疫情、法规政策、当地政府要求等客观原因导致演艺活动不能正常如期举办的,双方应本着促进合同履行的目的尽量协商调整
如演艺活动无法如期正常举行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演艺活动未能举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已经为演艺活动实际支出的成本,并按实际支出成本的20%(百分之二十)对乙方进行补偿
对于已经举行的场次,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费用,不适用本条约定
服务费用与付款方式2
乙方承办服务费用2
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付款方式:2
首笔款: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即人民币(大写)元(¥元)
尾款:甲方应于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即人民币(大写)元(¥元)
承办服务费用说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