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为法律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领导高风险诊疗技术评估委员会负责全院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人审批与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二、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的有关规定(一)手术分级审批与管理,根据《手术准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与管理,根据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实施
(三)腔镜手术的审批与管理根据医院的《腔镜诊疗技术资质评审办法》执行
(四)麻醉医疗技术的审批与管理根据《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执行
(五)介入医疗技术的审批与管理根据《介入诊疗技术资质评审办法》执行
三、医疗技术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一)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资质审批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指临床常用低风险,操作简单,安全的有创操作:如导尿、胃肠减压、骨髓穿刺,浅表组织活检,B超引导下诊疗性腹穿、胸穿,外周血管穿刺,清创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成功完成一定例数的操作后,经科室医师评定考核后,予以资质准入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本院医师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普通有创诊疗操作
凡在医院学习的实习生、进修生均不得开展普通有创诊疗操作
(二)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审批
1、各科根据本专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的复杂性,难度和风险,列出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报医务部审核,科室根据学科进展和技术变化,对目录进行定期更新
2、各专业根据高风险诊疗操作过程的复杂性和技术的难度要求按项目进行资质准入,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分专业设制准入标准,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方可提出最低难度的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项目的准入资质申请,大多项目要求副主任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