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节选)颁布单位:总装备部颁布时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落实装备采购计划,保证装备采购质量,提高装备采购效益,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实施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本规定所称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工作,是指对国内装备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监督等一系列有组织的活动
国外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另行规定
第三条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竞争择优、注重效益、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总装备部负责全军装备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
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负责本系统装备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
装备采购业务部门会同装备采购计划部门、驻厂军事代表机构等承办装备采购合同订立和履行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订立第一节合同订立条件第九条装备采购合同必须依据总装备部下达的年度装备采购计划订立
第十条装备承制单位应当从《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中选择
第十一条装备采购合同订立前,应当完成装备设计定型或者通过鉴定
第十二条装备采购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价格(标底)报批手续
不得签订无价格合同
第十三条不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要求,需要订立装备采购合同的项目,必须经总装备部批准
第二节合同内容第十四条装备采购合同按照合同审批权限分为重要合同和一般合同
重要合同是指总装备部规定的重要装备采购合同
一般合同是指除重要合同以外的装备采购合同
1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第十五条装备采购合同由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授权的驻厂军事代表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与确定的装备承制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
装备承制单位的确定,应当按照年度装备采购计划规定的采购方式,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