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市弱势群体就业援助的思考案例分析一、深圳市弱势群体就业现状从人口结构及发展趋势看,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深圳市城乡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将长期存在,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其中,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尤为突出。(一) 下岗失业人员据统计,2010 年末深圳市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 11 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3. 86%。虽然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因结转人员、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因素产生的城镇失业人员规模仍达 35 万人,亟待再就业。由于社会结构性变迁和制度安排的变化带来的制度性紊乱改变了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诉求和对社会政策的感受与认知,并最终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再加上下岗失业人员大多年龄偏大、身体状况较差、文化水平不高、职业技能低下,就业尤为困难。(二) 残疾人群体残疾人是典型的社会弱势群体。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残疾人口地区分布数据推算,深圳市残疾人口为 13.47 万人,家庭户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 1.30 万人,占 9.64%;听力残 疾 5.05 万 人 , 占 37.47% ; 言 语 残 疾 0.35 万 人 , 占2.62%;肢体残疾 2.39 万人,占 17.77%;智力残疾 0.63 万人,占 4.68%;精神残疾 0.76 万人,占 5.65%;多重残疾2.99 万人,占 22.18%。另外,还有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1800 多名,其中 900 余名未实现就业,就业任务艰巨。总的来说,残疾人群体就业比例不高,就业率存在较大差异。男性就业率高于女性,农村高于城市,老年人高于青壮年。另外,不同类型的残疾人就业率也存在较大差异。其中,语言功能障碍残疾人的就业率最高,智力、肢体、精神残疾的就业率居中,而多重残疾、视力、听力残疾人的就业率最低。残疾人就业困难存在两方面原因: 一是由于身体和心理障碍较大,且文化素质较低; 二是政府和社会对弱势群体责任的缺失。社会对他们的偏见和歧视、接受教育和培训机会的不平等、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备。(三)大学生就业困难人群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实现由国家统包分配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转轨过程中,我国高校毕业生出现了就业难的问题,特别是自 20 世纪 90 年代末高等教育大发展以来,由于我国连续扩大招生规模,使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再加上深圳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每年除接纳本地区高校毕业生以外,还要接纳很多的外地高校毕业生,这就使深圳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