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现场抽查考核指标(单独计分为 100 分,占总分中的 60 分)考核对象: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1
组织管理(10 分)1
1 制度建设1
1 政策制定制定或转发本地区 2025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法律规范,绩效考核办法以及资金管理制度等
省或县(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2 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省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各项工作
省或县(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2 管理和考核1
1 人员培训省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
省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1
2 绩效考核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绩效考核
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绩效考核报告、考核结果、考核记录、相关文件、相关财务凭证
组织管理(10 分)1
2 管理和考核1
3 日常管理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安排有关机构或专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的情况,以及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信息报告管理等情况
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的报告和记录,有关信息和数据报告资料
4 协作机制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人员培训等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参加督导考核的相关资料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