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管理作业法律规范第一条、资金收付管理 1、收取现金必须当面验钞、核对金额,并向交款人出具有效收据或发票。 做到以票管钱。出纳收钱必须开具票据。在票据购买、使用上采纳分岗管理登记、核销制,使票据使用人、保管人职责分离,建立内部相互牵制,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2、所有现金支付必须依据经签批审核有效的凭证为基础,现金收付实行当面核对、验钞,离场出室后出现差错由当事人负责。 出纳对外支付款项必须按法律规范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己负责。3、对当日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当日准确登记日记帐,不得压单、漏单,实行当日事当日毕。4、实施借款控制,降低周转、备用金占用(1)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2)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立”原则(3)实行不及时还款,从工资中先行扣取的措施,保证借款及时报销 5、公司人员离职时,必须到财务办理离职手续,财务人员应对其未还借款等未结事项进行核查追缴。第二条、帐户管理 6、统一帐户管理,实施有效监督 银行开户必须经总部财务批准、备案 。原则上要求每一家法人公司只能开立两个银行帐户,一个基本户和一个结算户;在资金使用上,回款应及时入帐,支出时应明确使用用途第三条、印章和空白票据管理7、未用空白票据不得提前加盖预留印鉴、填写票据密码8、财务专用章与人名章实行分离保管(财务经理和出纳),并对每一次签章结果负责9、财务专用章、用于资金结算的法定代表人名章,一般不得带出单位使用,特别情况(如撤销开户)需要带出的,必须经过上级的审批同意 第四条、资金安全管理 10、坚持货币资金盘存报告制度,防范差错事件发生 对当天现金收支存进行账款核对、盘点,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向上级主管报告解决,出纳岗位每日编制的现金收支存日报,必须报主管领导审核、备案。对因个人失误造成的现金短缺一律由本人赔付 11、必须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平均用现量规定其库存最高限额。对当天现金结存量超出核定限额的部分必须当天送存银行,并与银行办理完整、法律规范存现手续。 12、实施交叉稽核制度,保证存款信息真实 财务经理或会计每周对出纳工作要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工作法律规范、信息真实、资金安全。抽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库存现金是否真实存在,收支票据使用是否法律规范,已用票据记录汇总金额与入帐金额是否相符,签发使用支票是否连号登记,未达帐项是否超期未决等 13、 加强银行对帐及管理工作 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