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办法》的出台引发行业解读热潮,笔者拟从网络借贷行业定位、业务模式、投资人准入要求和风险管理四大方面对其中的关键点进行详细解析,并结合网贷基金的本质特征分析《办法》对网贷基金的影响作用,展望其未来进展之路
2025 年 12 月 28 日对于 P2P 行业乃至 P2P 衍生行业而言均是个意义重大的日子,在这一天里,行业期盼已久的监管细则终于与大家见面了
随后,读者纷纷针对其发表言论,有对《办法》中监管条款到位的赞扬,对其中各项禁止行为的详解,但是同时却也有对P2P 平台出路的担忧,认为《办法》的出台,虽然使 P2P 定位和 P2P监管明确了,但是系列禁止行为的推行会将众多 P2P 平台推向死亡之路
与此同时,也有读者问,此种环境之下,网贷基金何去何从
通过对《办法》的逐条解析,笔者认为对于 P2P 行业和 P2P 衍生行业的进展而言,利远大于弊
从很多条款的细则深处去剖析,政府对 P2P 这类金融创新是秉持着至始至终的大力支持,有些条款名为禁止,实则是正式给予了 P2P 平台某些方面巨大进展空间
一、对《办法》关键点解读通过对《办法》条款的逐条剖析,笔者认为《办法》中对行业进展影响较大的几个关键点是行业定位、业务模式、投资人准入要求和风险管理四方面
(一)定位——“信息中介”的行业定位给平台生机从《办法》的文件题名笔者们就可以看出,从此以后 P2P 平台将回归到平台的定位,它仅仅只是作为信息中介机构而存在
多数人认为仅仅这一条就能将很多 P2P 平台逼入绝路
其实不然,这一条恰恰是 P2P 平台的生机
排除掉成立初衷就是骗局的平台,真正在做网络借贷这件事的平台假如定位为信息中介的话,虽然它有对债权真实性把控的义务,但是对债权本身是没有赔偿责任的,这种模式一方面可以避开平台资金池、自融等行为,另一方面何尝不解决 P2P 平台来自投资人的追责压力,项目投资当然有风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