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制定人审核人批准人姓 名日 期分发部门GMP 办公室、质量管理部。1.目的:法律规范检验用滴定液、标准溶液的管理,减少差错,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质量检验中所用的滴定液和限度试验用标准溶液。3.职责:滴定液与标准溶液的配制人、标定人、复检人、QC 负责人。4.内容:4.1 滴定液与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标化、复标及发放管理。4.2 滴定液与标准溶液试剂质量要求。4.2.1 配制滴定液与标准溶液所用到的试剂至少为“分析纯”化学试剂,配制前检查封口及包装情况,应无污染,在规定的使用期内。4.2.2 配制滴定液与标准液所用的水为符合兽药典要求的纯化水。4.2.3 用来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基准物质应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可能吸潮,配制前应干燥至恒重 。4.3 滴定液4.3.1 玻璃仪器应清洁无痕迹,所用容量玻璃仪器须经过校正,有校正合格证 。如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均选用一等品(A 级);所用天平应符合要求。4.3.2 严格按兽药典或者其它法定标准规定的配制方法配制,实验操作法律规范,符合要求。4.3.3 标定严格按现行版《中国兽药典》附录规定的方法进行,每次标定至少称 4 份基准试剂,标定结果相对偏差≤0.1%。配好后保存在与溶液性质相适应的干净瓶中,并贴好状态标记。4.3.4 滴定液的复标由第二人进行,每次标定或复标应作 4 份,相对偏差≤0.1%,复标结果和标定结果相对偏差须≤0.15%,并将平均值作为最终标定结果,否则重标。4.3.5 滴定液的浓度标定值应与名义值一致,若不一致其最大与最小标定值在名义值的±5%之间。4.3.6 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复标与标准溶液的配制应有完整的专用原始记录。4.3.7 复标合格的滴定液及配制好的标准溶液须贴签,标签上写明:品名、浓度、配制日期、标定日期、标定温度、标定人、复标温度、复标日期、复标人、使用有效期等。4.3.8 滴定液应定期复标。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滴定液的使用期限如下表:名称有效期名称有效期氢氧化钠滴定液3 个月亚硝酸钠滴定液3 个月硫代硫酸钠滴定液3 个月EDTA 滴定液3 个月碘滴定液2 个月盐酸滴定液3 个月硫酸滴定液3 个月高锰酸钾滴定液3 个月4.4 标准溶液:严格按现行版《中国兽药典》附录规定的方法配制限度试验用标准贮备液,临用时按兽药典规定方法配制标准原液和标准溶液,贴签内容包括: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有效期(标准液贮备液有效期一年)。4.5 滴定液与标准液的贮存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