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内部培训师的聘用和管理,确保公司内部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XX 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按本办法聘用的内部培训师均为兼职培训师
第二章 队伍建立与专业分类第四条 培训师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都要承担培训任务,至少承担一门课程的讲授,可聘为高级培训师;各部门部长、工程师试讲合格后,可聘为中级培训师;其他工作岗位人员试讲合格后原则上从初级培训师起步
初,中级培训师可逐步升级;公司内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家可直接聘为高级培训师
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可直接在集团范围内外聘请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深专家担任内部培训师,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七条 培训师根据“成熟一个聘用一个”的原则,根据培训需求和人才选拔需要配备
第八条培 训师评聘的基本条件一、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业绩优良,热心培训工作
二、是公司或部门的业务技术骨干,有本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备较扎实的专业理论,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问题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教案、组织培训能力以及较强的学习能力
第九条 培训师按专业设置分为: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综合管理等专业
第三章 培训师职责第十条 培训师工作职责:一、参加公司员工培训需求调研,负责向综合管理部提供该专业的培训需求信息和专业培训意向
二、负责开发设计有关培训内容,提供培训辅助资料,收集培训有效案例,组织培训教材,并定期修改培训内容,仔细完成自己承担的课程,能够为公司各部门做关于自己专长知识的培训
三、 负责培训命题及阅卷等相关工作
四、 协助公司和部门制定本专业培训计划,提出培训计划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