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XX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XX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_第1页
1/10
XX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_第2页
2/10
XX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_第3页
3/10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建筑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安装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是指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投标。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集体单位(含国有、集体单位投资占控股地位的单位)投资建设的和政府提供保证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建设的下列建筑工程,应当实行招标投标: (一)建筑面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 (二)建筑面积在 1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认的抢险救灾建筑工程和省人民政府确认的涉及国家安全的科研试验、保密等建筑工程,可以不实行招标投标。 第四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建设单位将招标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投标管理权限与建筑工程立项审批权限相一致的原则,分级负责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省重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由省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管理。第二章 招 标 第六条 建筑工程招标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由建设单位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具备投标条件的单位均可以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由建设单位邀请 5 个以上具备投标条件的单位投标。 第七条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5 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送下列材料: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证明其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有关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XX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