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大厦安全防范制度 某大厦安全防范制度 (一)必须明了和掌握大厦内各种保安设施的操作和效能
例如:对讲机、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等
必须善用各种已有的设施,以免减弱防盗效果,特别强调大门必须紧闭,住户出入可自备防盗门钥匙或密码锁,访客则可用对讲机
严禁大门常开,防止坏人有机可乘
(二)应熟悉大厦内各住户,记住住户之姓名、年龄、家庭成员之职业及联系电话
此类资料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三)与住户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就保安问题,常常交换意见及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员交接更时应传达防盗信息,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核查,令保安人员高度警惕
(五)严禁借词推销之人士进入大厦
遇有自称公务人员或公共机构职员进入大厦,更应查验身份证、介绍信,如有疑问,应致电有关机构查寻
(六)应有礼貌地询问任何进入大厦的来访客人,登记身份证或工作证
如有怀疑,应用对讲机与有关住户联络
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需提高警觉
(七)当值管理员至少每 2 小时巡楼一次(但不固定时间),以免坏人乘隙而入
巡楼时必须要有警觉性,特别注意楼梯、走廊、电表房及其他隐蔽地方、通道等,以确保无可疑人物匿藏大厦内伺机作案
留意公共地方的暗角、水箱底是否预先藏备盗窃工具等
(八)如听到住户呼叫或发现可疑人物,必须立即报警并封闭大门及其通道,以等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
切勿鲁莽实行行动而不知会警方
(九)切记管理人员只有一般市民的拘捕权,并无搜查权力
因此,拘捕疑犯后,应尽快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安装有警钟、闭路电视,以监视各大堂、电梯,以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若邻近大厦在建设中,则应加倍小心,以防备成为犯罪的桥梁
(十一)详细记录各有关政府部门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十二)若有案件发生,应实行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1、立即报案,并留在现场直至公安人员到达,遇到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2、切勿移动,